事务办理

【在校生】请假与销假

根据《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研[2019]84号,第二章第十三条:研究生在校期间,因特殊原因必须请假、离校的,应履行请假手续;请假期满后,研究生应及时返校,办理销假手续。

(1)请假一周以内的由导师批准;

(2)请假两周以内的由学院主管副院长批准;

(3)请假两周以上的由学院院长或书记批准;

(4)一学期内请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,应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。